(一)樣式五角星加火炬和寫有“中國少先隊”的紅色綬帶組成少先隊隊徽。五角星、“中國少先隊”五個字和火炬柄為金色,綬帶和火炬的火焰為正紅色,火焰和綬帶鑲金邊,“中國少先隊”字體為黑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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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使用
1.隊徽是少先隊組織的象征,使用范圍是:
(1)少先隊各級代表大會等重要場合應懸掛隊徽;
(2)少先隊隊室、中隊角等少先隊標志性陣地應懸掛隊徽或張貼隊徽圖案;
(3)團委、少工委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隊徽或張貼隊徽圖案;
(4)有關少先隊的外事場合可以懸掛隊徽或張貼隊徽圖案;
(5)少先隊的各級組織頒發的獎狀、獎旗、獎章、證書和其他榮譽性文書、證件上可以印隊徽圖案;
(6)少先隊的報刊和出版物、新媒體文化產品、網站上可以使用隊徽圖案。
上述情況外,使用隊徽及其圖案需經縣級(含)以上少工委批準。不同場合使用的隊徽可根據實際需要等比例制作。
2.隊徽及其圖案、星星火炬名義不得用于商標、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。
3.各級少先隊組織不得使用不符合規范的隊徽。
(三)徽章
隊徽可制作成徽章供隊員佩戴?;照碌囊幐?/span>為高2.2厘米,寬1.8厘米。為確保隊員佩戴的安全,徽章須制作成按扣式或磁鐵吸扣式。